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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歲的11月底時我們分手了,今年9月我就足歲36歲了,我始終不記得我們分手的日子
也許是我根本不想去記得它

忘掉一個人似乎不太容易,也許是因為我記得他的好,我記得他說了哪些傷我的話
所以我忘不了他
 
昨天看到轉載的一篇短文,就讓我想起他,文章如下註明歡迎轉載。

喜歡一個人,就是在一起很開心;

愛一個人,就是即使不開心,也想在一起。

原來,孤單不是與生俱來,

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。

 

對於自己何時對他由喜歡變成了愛,而變成因為太在乎

而愛一個人,就是即使不開心,也想在一起

 

我一直不願輕易放棄我們的感情

我努力要讓自己恢復健康

我改變自己融入他的家庭

我希望他看到我的好,我的付出

我期待他多和我說說他心裡的感覺

只是我失望了

我期待我們有一天會知道怎麼好好的相處而更愛對方

我們總是聽別人說....相愛容易相處難

如果我們好不容易相愛,為什麼不能為了想好好相處而努力呢

那時我不夠成熟吧,在我發現我在表達自己的想法時

即使沒有要勉強對方必須改變想法或做法勉強對方必須和我一樣時,

卻會不小心因為表達想法時而有點激動卻讓對方不愉快吧,

所以他說我們無法溝通,這是我們最大的問題


這是我最近和媽媽的互動裡觀察到和三姊在一旁提醒我的,

人要讓對方說完,要耐心傾聽後,再慢慢地說出自己的感覺和想法

這樣對方才不會感到被反駁而不悅

年輕時,我不懂,只是現在我懂了,也要落實在與每個人的相處上

但...他在與現在女友的交往過程中,他懂了嗎?

我總是想問...他還會為了小事而生氣嗎?還是即使生氣,他已經懂得要怎麼去面對和處理那樣的情緒了呢

那真的是因為他夠愛她了嗎?所以他不會為了小事生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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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蘭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